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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学生勤工俭学 不支持不提倡

作者:     来源:     发表时间:2007-02-09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字号:    
   

中学生勤工俭学 不支持不提倡

      对于小徐想要打工赚钱的做法,市教委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,教育部门提倡中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,但是没有勤工俭学一说。勤工俭学只适用于18岁以上的成年学生,也就是大学生。
      据市教委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介绍,教育部门提倡中学生到社区进行社会实践活动,比如当一天居委会主任,或是在社区里进行义务劳动等等,进行实践劳动可以丰富孩子的阅历,但目的却不是为了赚钱。小徐希望从事的工作实际上是打工赚零用钱,不等同于社会实践或是勤工俭学。
      值得注意的是,像小徐这样的还未满16岁的高中生属于未成年人。即使有不良的用工单位愿意聘用他,多半也不会跟他签订劳动合同。如此一来,小徐根本无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,甚至还有可能上当受骗。
      此外,社会上存在各种各样的危险,小徐虽然已经是一名高中生,但他毕竟还是一个孩子,遇到紧急情况时很容易慌神儿,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很难保证。
      考虑到以上种种原因,教育部门不提倡未成年人在假期外出打工,如果愿意进行社会实践,完全可以与街道、居委会联系,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和劳动,同时也能保护未成年人。

责任编辑 sxgam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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